和老龍在2014.09.27辦理結婚宴客了,結果宴客過後要去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的時候,卻發現因為老龍拿的是日本護照,結婚登記居然沒有我們原本預想的這麼簡單。
戶政事務所的小姐告訴我們,如果在台灣要辦理和外國人登記結婚,配偶必須提出原屬國的“單身證明文件”,證明他現在的單身狀況,才能和本國人結婚,(我想這是因為重婚罪是不合法的吧??)
接著我們就打電話到“日本交流協會”,很遺憾的由於台灣和日本沒有正式邦交關係,“日本交流協會”也不是正式的官方組織,所以“日本交流協會”沒辦法開立“單身證明文件”,“單身證明文件”一定要回到日本辦理,
既然都要去日本,索性就轉個彎,改為先在日本辦理結婚手續吧!!
網路上查到的資訊都很瑣碎,所以我們也只好東問問西問問,然後硬著頭皮準備資料,心想如果這次在日本辦不成,大不了辦個“單身證明文件”回來也好,以下就是我們辦理結婚登記的過程,提供各位參考摟!!
相關單位:
(台灣)戶政事務所
(日本)区役所(等同於台灣的戶政事務所),台北駐日経済文化代表処(http://www.roc-taiwan.org/JP/mp.asp?mp=202)
STEP1@台灣戶政事務所
到”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1份
- 雖然網路上有人分享只要申請個人的就好,不過為了保險起見,我還是申請了全戶的戶籍謄本
- 申請戶籍謄本不需要特地跑到所屬的戶政事務所喔,雖然我的戶籍在內湖區不過我在松山區就可以申請到戶籍謄本
- 網路上有人分享戶籍謄本需要3份,為了保險起見我一共申請了5份,不過最後其實只用到1份(For ”区役所“)
STEP2@台灣
將“戶籍謄本”(雙面)翻譯成日文
- 日文還行得通的捧油建議自己翻譯就可以摟,因為內容多半是單詞,所以應該不會很難
- 當初我也為了翻譯這件事情緊張兮兮,不過其實沒有這麼嚴重,只要”区役所“的承辦人員看得懂內容就好了,以下提供簡單單詞對照表
- 記得戶籍上得所有“民國年”都要翻譯成西元年,不然”区役所“的承辦人員可是會看不懂的
- 台灣“戶政事務所”的承辦人員跟我說到時候在日本辦完結婚之後,新申請的“戶籍謄本”必須翻譯成中文並且讓駐外單位驗證後連同日文正本一起交回台灣戶政事務所,因此我就很擔心這一份翻譯成日文的戶籍謄本是不是也需要經過台灣政府單位驗證,詢問戶政事務所的人一問三不知,說他們沒有幫人家驗證過這種文件,還叫我去法院請律師公証,差點沒整死我。不過還好日本只需要中文版的戶籍謄本,日文的翻譯本只要翻譯者(就是在下我本人)在翻譯本上簽名就可以了。anyway,帶著忐忑的心我們就準備出發前往日本了。
編號 | 番号 |
列印日期 | 申請日 |
戶籍謄本(現戶全戶) | 戸籍謄本(一世帯) |
戶號 | 世帯番号 |
戶別 | 世帯別 |
戶籍地址 | 戸籍住所 |
稱謂 | 配偶者区分/続柄 |
姓名 | 氏名 |
配偶 | 配偶者氏名 |
役別 | 兵役状態 |
出生日期 | 生年月日 |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 住民番号 |
出生別 | 生年別 |
本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應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範。(以下空白) | 本データの収集、利用及び提供は、個人情報保護法を遵守します。 |
本全部謄本與戶籍登記資料無異 | 本戸籍謄本は戸籍に登録するデータとは同様です。 |
民國xx年xx月xx日與xxx結婚 |
西暦xxxx年xx月xx日xxxと結婚。 |
民國xx年xx月xx日申報出生地 | 西暦xxxx年xx月xx日出生地申告。 |
民國xx年xx月xx日 | 西暦xxxx年xx月xx日職業変更。 |
在xxxx出生 |
どこのxxxxで出生。 |
STEP3 出發前往日本
- 準備物:男女雙方印鑑、護照、大頭照、台灣女孩中文戶籍謄本*5份、台灣女孩戶籍謄本日文翻譯本*5份(5份是因為我這個緊張大師的緣故,實際上只用到一份)
STEP4 @ 東京都”板橋区区役所”
入籍申請
- 因為老龍的戶籍設在板橋区,因此我們就前往位在“大山駅”の”板橋区区役所”(http://www.city.itabashi.tokyo.jp/c_kurashi/000/00...)
- 因為結婚申請文件上需要兩位證人的基本資訊&印鑑(證人不需要跟著到“区役所”去喔),為了節省時間,公婆的朋友禮拜一一早先幫我們到戶政事務所領取”婚姻届”(”婚姻届”每一區都一樣所以不需要特別到某一區去領),然後幫我填好兩位證人的資料並且蓋上印鑑,我和老龍下午就帶著這份有證人資訊的”婚姻届”前往”板橋区区役所”(抽號碼牌之前先記得把雙方的資訊也填寫清楚噢),說到這裡又上火了,原本我在“本籍”的地方寫上了”台湾”,不過承辦人員告訴我因為台灣不是被日本承認的國家,所以我只能填寫“中国台湾省”><,承辦的日本人還一直跟我說"大変申し訳ございません”
- 提出文件:婚姻届、台灣女孩中文戶籍謄本*1份、台灣女孩戶籍謄本日文翻譯本*1份、雙方護照
- 原本承辦人員告訴我們辦理入籍需要1周的時間,但我們是禮拜五一早的飛機所以求他們一定要幫我們急件辦理,後來才答應我們週四可以辦理完成
- 原則上提出以上文件,”区役所”人員接受辦理後,這一關就算是完成拉!!
STEP5 @ 東京都”板橋区区役所”
取得入籍完成的日本戶籍謄本
- 禮拜一提出申請後,禮拜四就可以到”区役所”領取新的“戸籍謄本”拉,雖然和原本的”本籍”一樣,不過老龍也就從公公的戶籍中獨立出來變成戶長,而我的名字也順利顯示在上面了,當然”配偶者の国籍”當然標記的是”中国”(哭哭)
STEP6 @ 台北駐日経済文化代表処(目黒駅)
辦理結婚登記
- 提出文件:日本戶籍謄本&影本、日本戶籍謄本中文翻譯本&影本、台灣女孩大頭照、雙方護照
- 由於回台之後需要將結婚文件(也就是載有配偶者資訊的日本戶籍謄本正本以及中譯本提交至台灣的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因此需要將日本戶籍謄本翻譯成中文之後一起請駐外單位驗證
- 資料提出之後,承辦人員告訴我們最快隔天可以過去取件,可是我們隔天一大早就要飛回台灣,所以就請他們將驗證過後的文件用EMS寄給我們
STEP7 @ 台灣戶政事務所
換發身分證&戶口名簿
- 沒想到禮拜四才去”台北駐日経済文化代表処“,禮拜一就收到我們驗證完成的資料了,”台北駐日経済文化代表処“寄來的資料就是驗證完成的日本戶籍謄本正本&日本戶籍謄本中文翻譯本影本,接著就是到台灣的戶政事務所換發身分證摟
- 提出文件:台灣女孩身分證用大頭照1張、戶口名簿(不是戶籍謄本喔)、台灣女孩身分證、日本男兒護照、日本戶籍謄本正本&日本戶籍謄本中文翻譯本影本
- 在台北市任何一個戶政事務所都可以辦理,不需要特別跑到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喔
- 由於我們現在是和公婆住,想說等到之後正式換屋後再遷戶籍,因此這次只是單純辦理身分證換發,我的戶籍還是保留在原本的地方
- 外籍配偶在辦理櫃檯必須要取一個中文名字,不過還好老龍的名字和中文都一樣,所以就可以沿用原本的名字
- 辦理完成之後,就會拿到上面新增配偶欄的身分證以及加註配偶資訊的戶口名簿摟!!
- 但結婚日期無法隨便更動,就是以我和老龍在日本提出申請的那一天2014/12/08為我們的結婚註冊日
呼~~結婚登記總算是告一段落了,真的是有夠落落長,要是我不趕緊記錄下來過一陣子應該會完全失憶,希望能夠給大家一些小小的幫助喔,
明年北鼻出生之後辦理出生證明應該又是一場硬仗,中華民國政府趕緊救救我們,讓我們可以在國內都辦理好相關手續吧><
喜歡我的文章嗎?來包媽的粉絲團按個讚吧:包媽的生活筆記